2019年12月1日,新修订的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为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。值此《条例》实施一周年之际,根据陕西省文物局《关于转发<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行一周年宣传活动>的通知》精神,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于12月24日开展了《条例》宣传进校园活动。
24日下午,秦陵博物院遗产管理部工作人员走进临潼区土桥中心小学,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。土桥中心小学师生现场参与此次活动。首先遗产管理部李琳为同学们讲解了秦岭的重要性,概述了新修订《条例》的亮点与重点,并科普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。接着,遗产部实习生穆婉仪开展了拓展知识的互动问答,同学们积极热情的回答问题,从中也学习到了秦始皇陵、文物分类等文物知识。
此次活动,宣传了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性,也让生活在秦岭山中的同学、老师更加了解和爱护秦岭,还树立了学校学生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,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。
图、文/李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