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从中央文明委下发的《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报》中获悉,经过严格复查认定,法门寺博物馆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这是继2015年2月首次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。
近三年来,法门寺博物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履行保护祖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神圣职责,围绕博物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按照“深化、完善、巩固、提高”方针,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,以“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”四德教育为切入点,以厚德陕西“六德”工程、“我们节日”、“学雷锋志愿服务”、“四大文明行为”、“道德讲堂”、历史文化宣传等活动为载体,全力打造文明和谐单位。同时勇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加脱贫攻坚、文明城市创建,环境保护,有力促进了“五个文明”建设协调发展,赢得了良好社会信誉。
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、持续性的工作,下一步,法门寺博物馆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珍惜荣誉、砥砺奋进,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,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成果,让法门寺博物馆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践行者和传播者。
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,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,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,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、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,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。此次,法门寺博物馆再获殊荣,是全体干部职工勠力同心、共同奋斗、齐心协力的结果,标志着我馆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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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|法门寺博物馆 作者|魏晓龙 曹光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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