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文物局《关于印发〈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〉的通知》(文物博发〔2024〕63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馆文物藏品保护管理水平,按照我省文物鉴定工作有关规定,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组织行业专家于1月21日到我馆对一批未定级的文物藏品进行定级评估,涉及青铜器、陶器、陶俑、金银器、玉器、钱币等多个类别。
在定级评估中,专家们严格遵循《文物藏品定级标准》《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》等相关规定,坚持科学鉴定原则,以严谨专业的态度,经过充分讨论,对我馆100件(套)未定级的文物藏品进行了细致的甄别与等级评定。
本次藏品定级评估工作除完成藏品管理规定之外,更为后续的文物研究、阐释和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。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馆藏文物定级评估及信息更新备案工作,为我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(投稿部门:藏品保管部;撰稿人:耿毅;审核人:卢轩)